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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1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签订合同成为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无效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侵权责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了解其主要内容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欢迎阅读与收藏相关资料。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一)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发端于罗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逐渐被大陆法系各国采用。所谓物的瑕疵担保,即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特别保证的品质。3[3]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欠缺通常或特别保证的品质就违反了其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有权行使减少价款、解除合同等请求权。

英美法系国家中没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担保的概念,但在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都规定卖方应担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销性和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担保责任。买受人违反了其担保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亦未规定独立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理论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大陆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中。无论是大陆法系立法模式规定的瑕疵担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规定的违约责任制度,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及对物的瑕疵承担无过错责任已成为现代各国统一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应构成违约,出卖人应当承担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为瑕疵造成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人身伤亡,出卖人还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文论述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即因出卖人违反其瑕疵担保义务,出售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

(二)瑕疵的概念

关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国立法普遍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的模式加以界定。标的物不符合其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的特征,或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

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瑕疵使物不适合物的用途或减少其效果达到如果买方知道的话不愿购买或减少价金才愿意购买的程度时,这样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使用的瑕疵。4[4]英美法中称物的瑕疵为“买卖标的物不具备该种物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契约预定的效果或出卖人保证的品质”。

我国现行法未对瑕疵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154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 。第62条的规定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质量瑕疵有:(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从上述规定可见我国仍是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界定瑕疵。较其他国家规定不同的是,我国界定瑕疵时采用了先主观后客观的标准,即在确定卖方提供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时,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不明时再以国家、行业标准确定;若无国家、行业标准,最后才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学理上按发现瑕疵的难易程度将瑕疵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表面瑕疵又称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无需专门检验,从标的物外观或凭买受人生活经验即能发现的瑕疵。隐蔽瑕疵,又称内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内部,需经使用或专门测试检验才能发现的瑕疵。按照物的价值、效用、品质分为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质瑕疵。 价值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价值的瑕疵。这里的价值指物的交换价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价值。效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效用的瑕疵。这种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约定的特殊效用。品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品质的瑕疵。

我国现行法中,产品瑕疵概念相关的还有一个产品缺陷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我们可以将缺陷理解为比瑕疵更严重的一种质量问题,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险,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为特征,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范围。产品瑕疵仅限于价值、效用、功能等。对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区别,产品缺陷是以损害赔偿为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诉讼中多为侵权之诉。产品瑕疵责任则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损害,在诉讼中多为违约之诉。

(三)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大陆法系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能采取的救济方式主要是减少价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标的物缺少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时,买受人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修补、替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不能适用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英美法中,出卖人对产品瑕疵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买受人可以寻求各种违约救济。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经验,将出卖人交付有瑕疵标的物的情况规定为不适当履行,并且为买受人提供了广泛的补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条规定,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救济手段包括:1、违约金;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3、解除合同;4、损害赔偿。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门面买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门面买卖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门面买卖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门面买卖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门面买卖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门面买卖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门面买卖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门面买卖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门面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门面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八、门面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门面买卖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门面买卖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门面买卖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门面买卖合同附件,是本门面买卖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门面买卖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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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

再审被申请人:

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首先,原审法院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重大错误。再审申请人不是轿车所有人,该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普兰店人民法院下达的普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轿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且该车因发生交通事故所得赔偿支付给被申请人。

但二审法院对此事实视而不见,强行认定:再审申请人允许再审被申请人B购买的车辆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从登记生效的这一刻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共享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哪有法院判车辆所有人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这是二审法院错误之一。

其次,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尽管我国法律尚无统一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可以解读:对肇事车辆的运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权构成要件者才是赔偿义务主体。按照二审法院认定的“登记生效之日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权利义务不可分割”,那么被盗车辆肇事的赔偿义务主体,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何只认定是驾驶被盗机动肇事者而不认定是该车登记者还有在没办理机动车买卖过户登记的手续,买方驾车肇事案,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只认定买方为赔偿义务主体,而不认定登记的机动车车主为赔偿义务主体原因只有一个,赔偿义务主体应是具有对肇事车辆运行起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而不能简单认定登记的车主。故二审法院认定再审申请人为赔偿义务主体是错误的。

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再审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x,出生xx年xx月xx日,汉族,职业xx,住址xx,电话xx。

因xx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下达的(xx)大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xxx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1、首先,xxx

2、其次,xxx

3、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申请人:古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xx号。电话:xx

被申请人:王xx,女,汉族,住北京市东城xx号。电话:xx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王xx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因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撤回起诉,望予准许。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古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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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三、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四、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注意:写清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检收的标准。

陷阱2:供方故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签订苛刻一些,以期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将质量负责的期限写的过短,使需方根本没有时间提出质量异议。

注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

五、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

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

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

防范:写清单价,写清币种。

七、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1:不写交货地点,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

注意: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还要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陷阱2:供方不写交货时间,或将交货时间写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货,而不写某日具体交多少货。

防范:写清交货时间,分期交付的,写清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

八、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用的支付

陷阱:不写或不写清运输方式;笼统写到达站(港);不写费用负担。

注意:写清运输方式是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还是联运。要写清到达的终点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还是其他站。要写清运费的负担,若是分担,还要写清分担的数额或段点。

九、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陷阱: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

注意: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

十、结算方式

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十一、违约责任

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陷阱: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

注意: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确定纠纷的管辖地。

十三、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陷阱:1、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2、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注意:一定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

在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比较多,否则的话就容易落入对方的陷阱,从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想要订立完美的买卖合同,可以从上述十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要是你拿捏不准的话,可以请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起草一份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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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前要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薄;委任代理人要查验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要求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

(2)向有关房管部门查验所购二手房产权的来源。查验房主是谁,如果是共有财产,查验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另外,查验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及房屋平面图。

(3)查验二手房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只记录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是否有其他债务负担,需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如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

总之,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不能有所遗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条款详备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需要清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需写明是否夫妻财产、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房屋产权的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房屋抵押的情况,是否有私搭乱建的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产权证明如何移交,总之,应将房屋的情况作详尽的说明。

(3)价款 二手房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这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写明价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尾款支付方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税费等费用的承担。

(5)违约责任 约定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或计算方式,以及约定解决是采用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

(6)合同生效条款 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合同失效的条件,还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合同失效、无效、终止后财产怎样返还。

(7)合同附件 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效力等。

(8)担保条款 既可以是卖主对所出卖的房屋无权利瑕疵所做的担保,可以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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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

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交房情况的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

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因价格的便宜,近年来受到广大购房者的追捧,但相关的市场机制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一、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将自己的代管山林(估计面积大约2.6亩)转让给甲方长期管理使用。

二、甲方自愿给乙方以现有的一草一木以及今后的再生林木等进行一次性补贴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给乙方买断,从签定合同书之日起在转让的范围内所有的一草一木的管理、受益权以及所有利弊关系都属甲方长期承担、所有,与乙方无关。

三、关于转让范围内的山林的`土地权暂时属乙方所有。一旦甲方要增用该范围的土地。就由甲方按国家政策的规定给乙方履行经济补偿。乙方必须按程序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谢绝。

四、甲乙双方在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权以前,若一方毁林动土搞建筑等活动。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实施。否则属侵权行为。

五、若因国家政策的强制行为至使双方合同无效,而将代管林退还给乙方。乙方只给甲方退还人民币捌仟元。

六、以上条款双方遵守执行,若有一方反悔违约赔偿给另一方6万元人民币以视为违约的补偿金,此合同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____亩的(林权证号: ____)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____年,即从20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____ 元,支付时间: ____。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及数量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山林,共计______________亩。

第二条交易价格

1、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于收到本合同生效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款,甲方收到全额款项后,向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将山林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过户手续

1、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山林所有权证书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

2、乙方承诺于收到本合同生效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必要的购房材料,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过户手续失误,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税费

本次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山林完全合法,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

2、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山林没有因其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且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3、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条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附加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收到完整的山林产权证书之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旦发现对方存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虚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全部货款,且在甲方催促之后选择拒付或未解决相应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定金,且保留向乙方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3、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将山林产权证书过户给乙方,乙方可以在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延长相应期限,如因甲方原因超过两个月无法过户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八条合同解除

1、本合同在本协议生效前,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本合同在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个月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文本的修改、补充及解释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或修改协议。补充或修改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家具买卖合同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验收: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洁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 卖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买方委托卖方提供项目的卫浴设备(进口品牌或有英文名称的需在此处备注),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协议如下:

1、合同产品的名称、数量和合同价

卖方同意出售,买方同意购买以下产品(详细配置清单附后):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以上总价已经包含交货前所有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整改费、商检费、通关费、利润及税金)。

1.1如买方需要改变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的,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6个月之前向卖方书面提出要求。

1.2 如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期前6个月内需要改变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的,应得到卖方的书面确认,价格、工期等由双方另行协商。

1.3如买方改变型号的,该型号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执行,无合同单价的,不超过本合同平均折扣率,具体双方另行协商。如买方改变数量的,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同型号数量变动在5%以内的,按照实际数量差,参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1.4由于是进口产品,涉及到欧元汇率浮动等因素,双方同意以合同签订日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基准汇率,如卖方付款时汇率超出基准汇率在正负3%以内的,合同价格不变,如超出基准汇率正负3%以外的,合同价格按卖方付款给工厂货款当日结汇价计算。

2、产品的质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应该达到中国、德国、欧洲的品质和环保标准,且同时达到生产厂家的统一出厂标准。

3、完工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卖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预埋部件(如有的话),其余产品在 年 月 日送到买方指定的场所进行验收(货车能到达之平台),并移交买方。

4、发货、驻货

4.1卖方按合同规定备齐货物后,书面通知买方组织接收货物,并在买方确认的收货日期组织发货、运输等相关事宜,并通知买方产品到达现场的时间。货物送到买方指定(按收货单位区分)的地点(货车能到达之平台)。在交货前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包括卖方的运输、装卸环节)由卖方负责在买方安装计划时间内解决修补或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2在卖方按合同交货期内备齐货物,买方应在卖方送货到达当日安排收货并验收,逾期视为卖方已交付货物,且货物已验收合格。

4.3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收货,货物需要暂放卖方仓库的,买方需到卖方仓库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其后30天内买方仍未提货,视为货物已依约交付给买方并验收,买方需按 元/天/平方承担仓库占位费,但卖方不因此承担保管责任。

4.4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收货,或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超出30天以上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货物,买方仍需该批货物的,需重新下单。

5、运输及装卸保险

5.1货物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5.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6、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6.1 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随产品装箱提供(提供给买房的最终业主,可由卖方在交房时代为转发)。

6.2所有原装进口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装箱单、进口报关单据、海(空)运提单、商检证明(如需)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有原件的可进行原件复核。

6.3卖方针对本合同的产品,组织不低于两次的对业主和物管公司员工进行产品使用培训。

6.4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不涉及卖方技术机密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7、质量保证

7.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进口产品。

7.2 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的要求。

8、质量保证期

卖方不仅要对买方负保修责任,也要对买方的最终业主负保修责任。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30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对产品进行终身维护,费用按实收取。卖方根据实际需求预留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供维护使用。

9、双方责任

9.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从安装起至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开箱检验、产品试水等过程中发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费用。

2)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

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产品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买方负责。

9.2成品保护和维护

1)卖方对所出售的产品向买方提交成品保护的书面形式的具体措施。并根据买方通知到现场配合买方监督施工。

2)在全部装修结束后至交房前的期间内,凡出现龙头、洁具有破损划伤的情况,卖方必须在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及时给予处理。更换或处理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不能按期付款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因非买方原因,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交货部分总价的千分之一。

2)卖方经买方催交,在逾期三十天后仍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合同。

4)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按逾期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一。

5)经卖方催交,买方在逾期三十天后仍不能付款,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按逾期部分总价向卖方支付20%计取。

6)买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属卖方所有。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9.4侵权责任

卖方应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合同法规定赔偿买方损失。

9.5技术支持责任

卖方应针对自身产品对买方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和书面的技术指导(施工前书面技术交底和根据买方通知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确因卖方未进行技术指导导致买方施工单位在预埋、安装过程中发生返工现象的,卖方负责买方的返工费用。

10、付款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

10.2每批货按本合同4.2条款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合同价的 %。

10.3每批货安装完毕,十天内完成卫浴单项验收,买方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合同价的10%。

10.4其余5%的余款在质保期开始第一年内支付3%,第二年内支付2%。发票应自第二次付款时随付款进度提供。

11、验收

11.1买卖双方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11.2由买方组织卖方会同现场监理、装修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依据最终确认的设计图纸和产品本身的完成质量进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验收文件后进行结算。

12、合同修改

12.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方为修改生效。

12.2除非买方对产品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13、违约解除合同

买卖双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2)买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卖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收取货物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的。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双方受到对方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4、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2合同及附件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定金后开始生效。

16.3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

17、通信地址及收货人

17.1双方通信地址以本合同确定地址为准,双方函件邮寄到该地址视为送达,如双方通信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对方的,因此造成的未送达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17.2 卖方确认 为本协议的履行联系人,负责签收买方交付的货物。

1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试用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1、试用产品清单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及方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乙方工厂所在地。

3、试用期限:乙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试用时间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备注:乙方试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或打开拆卸;若乙方在试用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产品的`破损,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产品或其零部件损坏,乙方按第一条中的价格全额购买该样品。若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则与乙方无关。

5、本样品在乙方确认购买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处置权。

6、试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该产品,甲方在确认样品无损坏后,自行收回该样品,合同亦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设备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设备的买卖事宜,由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后记的设备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在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设备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设备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设备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设备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设备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设备。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设备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设备。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设备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设备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设备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设备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设备,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设备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设备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设备,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设备。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标的物侵权责任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6GH.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

(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设备为:

3、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厂房和设备及土地使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买卖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设备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设备和相应手续变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 第二次付款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3)第三次付款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2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该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买卖总价2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 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5、本协议生效前由于本厂房、设备、土地及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由临淄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设备和土地使用,甲方无权干涉,该土地的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违约责任:

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按照买卖总价格的20%支付相对方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