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经典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粮食保供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三、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四、其他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八、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市场波动等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本地区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应急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粮食采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应急工作协调与执行。
成员单位职责
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监测粮食市场动态,组织粮源调配,指导粮食企业应急加工与供应;协调成品粮储备及轮换。
财政局:负责保障粮食应急专项资金,审核并拨付应急费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交通运输局:开辟粮食运输 “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应急粮食物资运输车辆,保障运输畅通。
市场监管局: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管,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公安局:维护粮食应急供应现场治安秩序,保障运输车辆安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
三、预警监测与应急响应
预警监测
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网络,重点监测粮食收购、批发、零售价格,库存数量,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设定预警指标,当市场波动达到预警线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应急响应分级
分为四级响应:一般(Ⅳ 级)、较重(Ⅲ 级)、严重(Ⅱ 级)、特别严重(Ⅰ 级),根据市场波动程度、影响范围确定响应级别,不同级别对应不同部门协调、资源调配力度。
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履职。粮食企业加大加工力度,按要求投放成品粮;交通运输部门保障运输;市场监管部门严控价格、质量;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公安部门维持秩序。
四、应急保障
粮源保障
督促粮食企业保持合理商业库存,充实县级成品粮储备,定期轮换,确保粮源新鲜、可随时投放市场。
加工保障
确定一批应急加工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维持设备良好状态,保证应急期间能迅速开工、满负荷生产。
运输保障
与本地运输企业签订协议,储备一定运力;协调铁路、公路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
资金保障
财政每年安排粮食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储备轮换、加工补贴、运输补助等应急支出。
五、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恢复正常、价格稳定后,经指挥部评估,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日常监管。
损失评估与补偿
对应急期间粮食企业物资损失、费用支出进行评估,财政按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总结与改进
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全面总结,分析问题与不足,修订完善预案,提升应急能力。
六、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负责修订,原则上每 3 年修订一次,遇重大政策调整、突发事件后及时修订。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负责解释。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4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七、应急响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八、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九、相关保证工作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5
总则
预案目的:保障企业在突发状况下维持正常粮食加工、仓储、配送,按时足量供应市场,履行社会责任,稳固企业信誉与市场地位。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遭遇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原料供应中断、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市场异动等情形。
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灵活应变;保障质量、客户至上。
应急组织架构
设立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等部门主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抢修、物资调配、市场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应急措施
生产保障:设备突发故障时,抢修小组立即到位,携带专业工具、备用零件抢修;预估修复时长,必要时启用备用生产线;加强车间安全巡检,防止二次事故。
仓储管理:遇洪涝、火灾等灾害,仓储人员优先转移粮食至安全区域;检查粮堆温湿度,防霉防虫;快速盘点库存,向领导小组汇报可售粮量。
物流配送:物流受阻时,物流小组与交通部门沟通,获取通行许可;临时调整配送路线;整合社会车辆资源,确保粮食按时送达销售点。
市场沟通:市场协调小组密切关注粮食价格走势,依规定价,避免价格波动;向客户、消费者公开库存、配送信息,回应咨询投诉;遇原料短缺,拓展采购渠道,签订紧急供货协议。
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员工应急培训,涵盖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流程;模拟不同场景演练,检验并提升预案实操性;记录演练情况,总结问题整改优化。
附则
预案定期修订,吸纳演练反馈与政策法规变化;规定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6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规则》《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物资局负责储备管理并按程序组织实施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灾的首要任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省市县统一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粮食物资部门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工作。省粮食物资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3、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突发事件最严峻复杂的`局面,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灾前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4、坚持就地就近,高效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就地就近、果断处置,确保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局长
副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分管局领导和其他有关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与能源储备处(简称“物资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简称“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简称“机关党委”),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简称“应急保障中心”)、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储备粮公司”)等处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处置行动。
2、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准备和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指令和灾情需要,统筹协调全省生活类救灾物资和其他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应急调运和紧急采购等保障行动,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所需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督促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做好粮库、物资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防汛防台工作。
7、决定和落实其他重大保障行动事项。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突发事件态势,必要时可派出前方工作组,赴重灾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灾情和需求,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供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各组按职责分工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各项保障行动。其中启动Ⅳ级、Ⅲ级响应时,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根据需要视情展开相关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物资处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处、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前期准备、风险防控、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工作。
(2)执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和协调。视情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驻点协调协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其他处室人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量。
(3)根据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和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出应急值班值守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具体行动方案。
(4)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对接省防指办和有关专项指挥机构等,联系沟通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对口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紧急采购、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研究提出应急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定应急值班值守计划,安排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人员。
(7)负责灾情信息和全省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收集汇总工作。
(8)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资保供组。
组长: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
成员:物资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应急保障中心、储备粮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提供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存储库点分布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协议储备等信息。
(2)负责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协调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单位落实运力、装卸、通行等保障事项。
(3)负责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救灾物资具体送达方案,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装卸、出库、运输等工作。
(4)视情派出人员进驻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现场督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装卸收发作业。
(5)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和综合协调组的计划安排,及时启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具体落实紧急采购任务。
(6)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后勤服务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事处、应急保障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期间的交通、会务、应急作业工具、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信息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物资处、应急保障中心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有关信息的审核整理、归口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2)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新闻宣传部门和媒体,做好应急保障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控。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督导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工作。
(一)落实应急保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业务培训,落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夯实应急保障工作基础。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全省粮食物资部门编制修订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效率。
(四)夯实物资储备基础。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计划,修订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协同联动保障机制;落实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提高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预报预警
根据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对可能出现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预判,视情采取一项或多项应急保障措施:
(一)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粮食物资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工作要求,督促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趋势,动态评估应急保障需求,及时调整相关保障措施。
(三)对接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随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装卸准备,必要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前向受影响地区调拨预置救灾物资或物资装车待命。
五、应急处置与保障
省减灾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省防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省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省核应急响应、省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启动响应、响应等级、响应终止原则上与上述确定的响应等级与要求相一致,按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保障行动。
(一)启动IV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视情组织会商,加强研判,检查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按局值班制度规定安排落实并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及时向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4、物资保供组拟制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计划。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每日一次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必要时直接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加强专业值班,后勤服务组安排落实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视情带班指挥协调,并视情报告组长。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后勤服务组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视情派出人员赴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场督导,对接协议保障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应急调用准备。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每日两次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三)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会商,部署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研究布置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行动。
2、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根据要求安排有关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加强专业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指挥协调,实时向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实时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其他处室负责人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计划,派出人员现场督导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含中央支援物资)接收准备工作。
5、综合协调组及时对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做好启动省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准备,根据需要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计划。物资保供组负责组织实施紧急采购调运工作。
6、综合协调组统筹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联系,指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信息宣传组每日两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
7、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8、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前方工作组,了解实情,靠前指挥,加强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四)启动I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态势发展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商会议,加强对全省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部署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协调指挥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以及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自身防范和应对处置行动。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需要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
2、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派出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落实加强专业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信息宣传组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前方工作组,深入灾区,靠前指挥,加强对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行动的指导。
4、信息宣传组每日三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部门协同、信息通畅、处置有序、运转高效。
5、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派出人员进驻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进行现场督导,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按规定要求快速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作业。协调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接收准备。
6、综合协调组根据需要及时协调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补充和组织动员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紧急生产。
7、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沟通联系,督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8、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对口省级有关部门、驻浙部队,组织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六、评估与恢复
(一)评估。
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复盘评估,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吸取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将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
(二)恢复。
1、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物资保供组及时补办救灾物资应急动用、紧急采购等手续,结算资金及费用开支。
2、综合协调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编制物资补充计划,物资保供组及时组织救灾物资采购补充,尽快恢复保障能力。
3、物资保供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受影响地区做好有关救灾物资回收工作。
4、综合协调组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库点,及时维护保养仓储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物资储备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设施保障。按照省粮食物资局、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设备,确保救灾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技术保障。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智能化技术,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信息化平台,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应急保障能力现代化,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资金保障。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装卸、监管、仓储设施设备建设与维护等专项经费预算,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物资保障。按照省防指发布的《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计划和省财政厅的预算安排,及时采购救灾物资,充实储备库存,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
(五)运输保障。根据应急保障紧急运输要求,及时联系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应急救灾提供运输和渠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调运配送快捷高效。
(六)队伍保障。充分整合各级粮食物资系统力量,组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专业队伍。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和专职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联防联动应急保障机制。
(七)机制保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保障高效的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物资共用、互相支援、形成合力的保障机制。同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模式,提升救灾物资可持续保障能力。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演练。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有关市县粮食物资部门进行。注重将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紧急调运作为重要演练科目,纳入全省综合性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协同联动保障能力。
(三)预案修订。如有以下情况,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当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
2、省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5、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本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各市、县(市、区)粮食物资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 更多精彩供种保障应急预案内容,请访问我们为您准备的专题:供种保障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