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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通用10篇)。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六、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七、注意安全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八、工期要求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九、后期维修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十、其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我们提供的样本已经很好地解决了农村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这个问题。正是由于农村的建房多与承包方相关,所以这样的合同范本对于有一定经济能力建房的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只有在合同中把每一条细节都写清楚,才能确保施工开始后不会因为种种因素而暂停建楼,希望小编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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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1篇<\/h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乙方承包经营本合同中的滩涂、水面的现实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8万平方米左右,四至为:北面、东面以___________为界,南面以___________以为界。具体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2、乙方承包经营的用途:进行养殖、种植,以及旅游经营、开发建设等。

3、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承包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滩涂、水面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包给他人,但应报甲方备案;如改变滩涂、水面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3)如遇到国家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滩涂、水面,甲乙双方均应积极予以服从,补偿款项除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村集体的部分外,应归乙方所有。

(4)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间建设的设备、设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7、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2篇<\/h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用于药材生产,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业生产及其他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实物支付。乙方每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优质小麦____公斤/亩,每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优质水稻公斤/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经双方同意,也可根据当年实物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流转期间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私自作出的决定无效,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亩人民币壹仟万元。如确因国家或者集体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的,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安置物等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3篇<\/h2>

乙方按第 种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1.分期付款方式。租金按照 元/亩计算,合计人民币 元/年(大写: )。乙方须于       (当、前一)年 月 日前支付当年租金。

2.一次性付款方式。租金按 元/亩•年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租金。

3.以实物或实物折资方式。乙方须于 (当、前一)年 月 日前按每亩 公斤 (大写:  ) (如稻谷等)实物或按照□市场价□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为标准折合成货币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4.其他支付方式:

5.租金变动: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每   年调整一次租金。具体调整方式:       。(选择1、3两种结算方式的填写)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4篇<\/h2>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5篇<\/h2>

流转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______组______名农户委托以_____(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该组共计________亩(其中原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非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6篇<\/h2>

甲方(入股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受让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7篇<\/h2>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以及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8篇<\/h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租赁、转包等)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承包耕地 亩(详见附表)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费用按:乙方将庙家村民组200亩塘坝深挖扩建费用作为承包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塘坝深挖扩建达标后自行承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占用的,可依法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造成土地损毁的,可要求乙方恢复土地质量。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依照合同规定深挖扩建塘坝;

②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九、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一事一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4、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商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会(发包方)、乡镇农经站(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签章(或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9篇<\/h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村x组xx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xx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xxxx,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10篇<\/h2>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

写 :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

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五)其他事项: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第11篇<\/h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 亩的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xx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________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____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雇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

3、甲方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农业相关政策。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8、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系统建设,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阻碍和干扰。

9、流转土地上的坟墓、树木,由甲方负责迁移和砍伐,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11、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积极协调处理。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农村进行土地承包时,需要签订承包合同。下面华律网小编给大家带来____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____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一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二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2.义务(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2.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七、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八、其他约定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____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三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____月____日。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八、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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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承租期为拾捌年,承租期满后,如需续签合同,在双方协商之后,另行签定合同。转让价格:流转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具体亩数以签定正式合同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签定正式合同起兑付。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该土地使用权未作任何处置,四至范围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权。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在不改变农业用途性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准备材料生产时,暂定此协议。待水稻收割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正式合同,同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在乙方准备材料生产期间,甲方不得违反此协议,如违反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一份。

九、签定正式合同同时该协议自动废除。

甲方:

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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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大全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一)

1、自行换地无效 裁决恢复返还

2、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3、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4、吉林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裁定

5、承包地“去留与否”有“前提条件”

6、四川省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关于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梁敦光与梁敦刚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决书

7、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前邵村村民委员会与邵云永、崔英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8、上诉人廖深华与被上诉人廖雄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11、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2、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3、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

14、一起罕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15、项惠金诉福建省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16、陈小猪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胜诉

17、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

18、“农转非”转出的土地承包权纠纷

19、本案原告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0、从一起征用土地纠纷案看法律与习惯的冲突

21、一场土地纠纷引出的十起官司

22、陆兆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霞石村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

23、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思考

自行换地无效 裁决恢复返还

发表日期:2004年6月21日 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张爱民

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

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14.2米,面积为2.6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04年4月16日,县政府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后石淑华又取得0.51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2003年7月,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人自行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该村西石淑华正在经营的3.13亩承包地一贯制,准备用于包括石淑华在内的9户建房所用,后未能办妥建房手续。并且,石与张等8户达成的口头协议,未经村委会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但协议达成后,张爱多等8户农民在石淑华的土地上进行了生产经营。石淑华要求返还自己的承包地,并赔偿损失300元未果,遂申请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庭经过审理该案,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石淑华对依法取得的3.13亩承包地拥有合法经营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以口头方式地进行承包地互换,其互换目的在于改变土地承包用途,其流转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申请人石淑华虽然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承包经营权,但其作为意向建房9户人之一,自身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张爱金等人无权占有或强迫他人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占有、使用的该承包地应依法恢复原状,予以返还。

为此,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于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将与申请人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申请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发表日期:2005年6月22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因外出打工,两农民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今年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未果,遂将各自所在村的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董某和孙某分别是哈市延寿县福山村和新兴村的村民。他们因外出打工,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初,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但此时他们原先承包的土地早已转包他人,董某和孙某将各自的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会返还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孙二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二人外出打工回乡要求承包土地,应通过民主协商,由各自的村委会从现有机动地中予以调整,遂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二人不服向哈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哈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二人的上诉。

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自贡市贡井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书

(2005)贡井土裁自第(1)号

住址: 贡井区五宝镇照石村3组

被申请人:曾志良 性别:男 年龄:35岁 职业:农民

住址: 贡井区五宝镇照石村2组

申请人的要求:

2、被申请人曾志良将土地恢复到2000年8月5日签订的土地转包时的状况;

3、被申请人曾志良赔偿因转包申请人余佰清的承包地进行破坏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

2、同意申请人收回转包地,但要赔偿种葡萄的损失,申请人不收回就自己继续种;

3、当初承包土地时自己在宜宾,没有能力进行耕种;

5、镇、村、组都知道我种葡萄,而且政府很支持,种植当年也没有人进行制止,自己投入有万七、八千元; 2005年9月3日,市农经总站经济师税承琴和区农经站站长戴飚亲自到五宝镇照石村向相关人员了解,对转包地现状进行查看,确认在田里种植的葡萄根本没有进行管理,基本无收,土长期丢荒。在照石村村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镇村组干部一道进行了调解,经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宣传解释工作,最终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经贡井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决定,委派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赵明玉,委员戴飚、书记员宋家友组成仲裁庭,于2005年9月9日在贡井区农林局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调查和庭审查明:

曾志良用于种植葡萄的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已基本荒芜,葡萄已经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决如下:

5、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本应对曾志良处以800元罚款,但考虑当

9、本案裁决费50元、案件处理费200元,由曾志良负担;

10、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员:赵玉明代飚宋家友 二〇〇五年九月九日

吉林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裁定

案 由:

1997年农村实行第二轮土地延包时,白家村6社农民倪淑兰因户籍问题未能被确定为有土地承包资格,此事在1997年初经过乡村进行了处理,由于双方意见有分岐,处理意见未能统一,为此,倪淑兰一直以未足额得到承包土地为由连续上访,要求为其补足应得到的承包地。此后,兴隆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过多次调查和处理,但处理结果倪淑兰一直不能接受。2004年11月,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总站派出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按调查情况做出了处理意见,倪淑兰对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总站做出的处理意见仍然不能接受,再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2005年3月中旬,倪淑兰向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是否应该得到承包土地的问题进行仲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授权由首席仲裁员尹文书、仲裁员史鹏飞、仲裁员张志昌、书记员李学明组成仲裁厅进行审理。

现查明:

1、倪淑兰一家三口人现在实际承包的土地每人一亩,全家共三亩。1996年,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倪淑兰一家三人因户籍问题未被确定为分地人口而未承包到土地,后来社里按婚出人口给地的标准为其每人分地一亩,全家共分地三亩。同时,倪淑兰一家在九郊小河沿子8社未分到土地。

2、倪淑兰现在手中所持的户口簿和春阳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不能证明倪淑兰在1996年12月31日前全家3人户口已经落户在白家村6社。

一是1996年末土地调整时,当时白家村支部书记刘中山,会计孙相义、六社社主任周玉学等人按要求于12月31日到春阳派出所查人口底薄,以确定承包土地人员资格。据调查取证,三人均证实当时白家6社的户口底薄上根本没有倪淑兰一家三口人。

二是经查白家村1996年12月20日人口统计表,该村6社人口为199人,男101人,女98人,没有倪淑兰一家三口人。

三是当时的村会计孙相义,联队会计周玉学证实未给倪淑兰一家三口人办理过补登户口一事。

四是倪淑兰所持的户口薄虽然是真的,但户藉管理的规定是落户时必须首先由准落户方派出所发出准迁证,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藉发迁移证,落户人持迁移证到准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簿和户籍底册需相互对应,但倪淑兰未用此办法办理落户手续,虽然只有一个户口薄,不能证实其真实的落户时间。

3、倪淑兰提出自己一家三口未能被确定为有土地承包资格是部分村、社干部对其实行报复,此问题不能得到证实。倪淑兰提出自己未能按政策分得土地是少部分村、社干部对其进行私人报复,所以1996年12月31日村、社干部去派出所查户口底薄时故意把倪淑兰一家三口人的存在说成不存在,以达到不分给她一家三口人土地的目的。事实是在1996年12月31日查户口底薄时不是一个人去的,既有村班子成员,也有社主任参加,所以不存在村、社两级干部共同用不分给土地的办法报复倪淑兰的问题。

5、倪淑兰提出1991年她已分到土地,为什么1997年又不给地。据调查,倪淑兰在1991年是以照顾的名义按婚出人口每人1亩地的标准给的地。倪淑兰提出本人户口是在1987年迁回春阳白家村,如果真是这样,1991年小调时,倪淑兰应分得整份土地,但1991年每人仍然分到每人一亩地,这说明倪淑兰在1991年分地时也没有户口。关于倪淑兰提到既然她没有分地资格,为什么还让她抓阄的问题,经调查,当时让她抓阄是按婚出人口分地抓的。综上所述,本仲裁厅经过认真的评议,特仲裁如下:

1、关于倪淑兰在1996年是否具备承包资格的问题。按照1996年12月8日《中共九台市委、九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政策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承包资格的确认以户籍为依据。凡在籍农业人口,承担应尽义务,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承包一份土地”;第三十八条“户籍注册的时间界定在1996年12月31日零时”;第三十九条“人在户不在者,在居住地不享有土地承包资格”之规定,1996年土地调整是严格以户籍为准的。在土地调整之前,各级政府就已通知广大农民以户藉做为承包土地资格的主要依据,并要求相关人员务必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做好户籍的相关事宜,当时倪淑兰未被确认有承包土地资格,是因为1996年12月31日在春阳派出所未查到倪淑兰的户藉底册,所以未被界定为分地人口,事后倪淑兰仅凭一册户口本不能证明该户已在白家6社已落户,倪淑兰当时未被确定有承包土地资格是正确的。

2、倪淑兰户口在1987年从九郊迁出后,到1996年末一直未能按要求及时在白家村落户,从而导致了1996年12月31日未能被确定有土地承包资格,责任在其本人。倪淑兰一家三人在九郊未分得土地,在白家村每人只分得一亩土地,这说明倪淑兰未分得双份土地。如果当时六社多数村民认可和没有意见,既使是倪淑兰户口在12月31日前未能落下,也可以为其补足承包的土地。但在1997年春土地调整的后期,乡政府已派人解决此事,村里也同意用坝内河套地2.5亩顶1亩为倪淑兰补足土地面积,但倪淑兰未能同意,致使该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未能处理,责任也在其本人。

为了稳定农村大局,进一步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第三条“对外出农户中少数没有参加二轮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如果该农户的户口仍在农村,原则上应同意继续参加土地承包,有条件的应在机动地中调剂解决,没有机动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等办法解决”之规定,从2005年开始,可以从白家村6 篇二: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一、背景与政策

土地流转出现前,农村土地由于政策的原因,导致土地价格被长期低估,不允许被投资,体现不出土地的真实价值,某些地方的地价租金甚至令人难以置信。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流转形式可以多样化: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根本要求是: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以及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与否,土地流转机制是否适应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中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不断地改进,完善相关政策,从政策的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的利益越来越被重视,成为了制定政策所考虑的核心因素。土地流转逐渐成为投资新热点,全国不少专业农民、投资者、大学毕业生已经投身土地流转事业中去,通过把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整合分配,获取非常丰厚的收益,走上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二、成功案例分析:

在外打拼了19年的博爱县金城乡南庄村村民孙永利回到了家乡。投入120多万元成立了博爱县金城农机合作社,购进30多部大马力、最先进的拖拉机,玉米、小麦收获机等农机具,引来人们羡慕的目光。投入100多万元一次性流转全村土地1160亩。

1).整村土地流转的平稳实现

南庄村有200多户农民900多口人,土地1400多亩。没有整村流转土地前,长年在外打工的劳力有100多人,其中有20多户长年在外打工农民的近100亩土地撂荒。

孙永利提出金城农机合作社要流转全村土地的时候,那些长年在外打工或半在外打工的农民积极响应。金城农机合作社采用了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最高的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一是农民把土地转包给该合作社后,每年可以得到每亩800元的补偿金,国家给农民的各种补贴仍归农民所有;二是农民按每年每亩800元的酬金付给该合作社,由合作社代为种地,农民不用动手每年可得到每亩500公斤小麦、500公斤玉米的收益。这种“800元土地转包”和“双千斤土地托管”的土地流转形式,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农民利益。

该合作社除了给农民在补偿上“送大礼”外,还开给农民另一个“大支票”:全部负责安置土地流转后没有能力找工作的农民就业。面对丰厚回报的“诱惑”,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全村90%的农户与金城农机合作社签订了510亩土地转包合同和650亩土地托管合同,共计1160亩,占全村土地的近90%。

2).规模流转土地的高效经营

坚信“土地生金”的孙永利说,一家一户进行土地种植,机械化程度低,投入少,加上种植思路狭隘、科技程度低,使得土地产出高效的路子狭窄。他进行土地流转,就是要用经商的理念来经营土地,让“土地生金”成为现实。

整村土地流转为金城农机合作社成片经营土地奠定了基础,而该合作社拥有的宽裕资金又为实现高效农业提供了保障。该合作社聘请省农业厅农业专家郑怀俭为种植顾问,每月前来给合作社的社员上课,规划了高效农业种植园区。该合作社的小麦品种全部来自省农科院,与过去农民种植的小麦相比,科学种植保证了今年小麦在气温低、病虫害多等特殊情况下没

有受到任何影响。

该合作社土地流转的第一年,经初步测算上半年该合作社将有100万元的净收入。如今,经营土地的新理念正在该合作社进一步扩散。据悉,该合作社已经规划了“开心农业种植园”和“观光农业园”。“开心农业种植园”就是拿出少量土地分割成一个个小方块,让市民前来种植,体验农业生产;“观光农业园”就是集蔬菜、果树、养殖、餐饮、住宿为一体,进行休闲、旅游农业开发。3).流转土地农民的有效转移

该村900多人中劳力占300多人,其中强壮劳力200多人,100多人为年龄偏大的半劳力。没有整村流转土地前,长年在外打工的劳力有100多人,剩下的200多个劳力在家务农。整村土地流转后,该村又输出打工人员100多人,剩下的100多个半劳力在金城农机合作社打工。

对于一个个农民家庭来讲,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对于金城农机合作社来讲,他们则利用该村的剩余劳动力,积极进行多种经营,在给该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平台的同时,也增加了合作社的收入。其中多种经营的年净收入为100多万元。加上农业方面的200万元收入,合作社全年共有300多万元的净收入。

三、整村流转土地的深层启示 问题一:在目前就业岗位有限、农民就业技术不高等情况下,农民要实现再就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土地流转后农村劳动力如何转移?

启示一:实现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的有效结合。土地流转的目的之一在于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实现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创造条件。金城农机合作社真正为流转土地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举措值得深思。同时,该合作社利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不仅进行土地生产,又就地进行多种经营,扩大了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增加了收入,实现了多赢。

问题二:如何消除农民顾虑,最大限度保证农民利益?

启示二:金城农机合作社这种“双千斤土地托管”和“800元土地转包”的土地流转形式,最早由该县喜耕田农机合作社采用,并已证明在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利益的同时,承租方也通过增加土地产出等渠道得到了较大收益,可谓一举两得。喜耕田农机合作社的这种做法经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已经得到认可和推广,金城农机合作社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就是想方设法提高农民的收入,为农民谋福祉。

问题三:如何高效规模化经营土地?

启示三:从种地、耕地到规模化高效经营土地。多年来,农民以种地谋生,很少说到经营土地,金城农机合作社能够把种地、耕地转为经营土地,用商业理念来发展高效农业、管理高效农业,可谓是现代职业农民的榜样。

问题四:如何保障高效农业?

启示四:另一种形式的“反哺农业”。带着经商积累的先进理念、资金返乡务农,进行农业经营和投入,为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保障,这也是一种“反哺农业”。据悉,目前,这种理念反哺农业、资金反哺农业的示范效应已经在该县“发酵”,目前已有100多个有实力的“老板”回乡进行农业投入,他们看重的不仅仅是经营农业得到的稳定回报,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增加了家乡农民的收入。

篇三:农村土地流转仲裁案例

农村土地流转仲裁案例

2012-05-31 11:36:00 45 网友评论(0)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某,安徽省凤阳县某某镇某村某组村民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安徽省凤阳县某某镇法律工作者

被申请人:向某某,安徽凤阳县某某镇某村某组村民

申请人因家庭负担过重,经当时的生产队长孙某某牵头,于2000年将9.9亩承包耕地租给被申请人耕种,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被申请人在租赁期后,不愿将承包耕地返还给申请人,且拒绝孙某某和村委会的调解,申请人因此提起仲裁。

二、当事人诉求

申请人要求收回被申请人种植的9.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案件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的纠纷。在案例分类上,申请人提出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的仲裁申请,应按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归类。

1、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申请人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规政策,依法承包了9.9亩土地,合法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发包方将该9.9亩土地又延包给申请人。但是申请人由于家庭负担过重,劳动力弱,无耕种能力,通过生产队,将土地合法流转给被申请人,并约定了流转期限。流转期满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要回承包土地,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特权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特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特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对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要回承包地的请求,予以支持。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土地流转行为是否有效。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申请人通过生产队长,将承包地合法流转给被申请人,并约定了流转期限,申请人履行了与被申请人的口头约定,这是一种有效转包行为。

3、何时可以解除流转协议。申请人与村民小组委托流转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流转期限;村民小组与被申请人的土地流转也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但有明确流转期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与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约定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虽未签订书同合同,但有口头约定种植期限,视为定期转包,到期后申请人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四、裁决结果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凤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如下裁决:被申请人在2008年秋季收获结束时,将9.9亩耕地返还给申请人。

篇四:土地流转政策案例推荐

土地流转新模式的成功案例推介

案例一:股份与合作相结合

2008年10月19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赏原则,允许农民以承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授权农村居民向其他个人或公司流转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很多人担心,一旦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稍有不慎,巨额资本就会潮水般涌入农村,瞬间摧垮农民现有的土地格局,果如此,整个中国将会失去稳定的基础!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中央文件有三个“不得”的规定,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个“不得”不仅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而且还为农民撑起了保护伞。再则,自愿原则给了农民最基本的保障。因此,可以说,许土地流转是农民的重大利好。

在山东省宁阳县通过深入探索和大胆改革,首先尝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相结合的方式。土地流转后不但使当地村民收入多了、村民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还省去了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加充实。

郑龙村的土地流转做法很快得到了宁阳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县推广。宁阳县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延伸链条带动土地流转,搭建平台助推土地流转。引导农民以合作社为平台,以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通过土地合作进行生产经营,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经营的收益。同时做了大劳务输出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土地流转。而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科学运作保障土地流转。他们采用统一的流转合同,统一由乡村两级备案及鉴证。在土地流转前,当地村民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由于种植粮食季节性强,人们的时间都用在种粮上。可是算下来,每亩地每年纯收入也不过500多元,日子过得很紧。但是在郑龙村有机蔬菜合作社成立后,农民将土地承包地作股份加入,仅底金收入、分红和在本村打工每年取得的纯收入就有8000多元。此外,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也从土地上解放出去,可以到外地打工。

对于宁阳“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模式,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改进生产经营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因为宁阳农村的土地流转是有严格程序的,而且符合农村发展的实际。更重要的是,它确实给农民带来了更多实惠和更高的土地收益。土地流转后

与流转前相比好处主要有三条:一是挣钱多了;二是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三是土地流转后没有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充实了。

在宁阳施行的土地流转机制成功是有原因的。一是有龙头企业作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助推器,企业发展规模越大对土地的需求越大,农民土地流转的面积就越大,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拉动也会越来越大。二是以合作社为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土地流转的载体,它把一家一户的土地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体,并担负起对土地流转农户的管理职能。另外流转土地的农民仍然拥有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既是有偿“租赁”又是“入股”,并非是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彻底放弃;农民的土地权益仍然得到保护,农民集体成员身份没有改变,土地的保障作用得到了保证;建立了农民收入的利益递增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并非一次性消费。

在30年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户承包属于集体的土地,这一政策尽管确保了“耕者有其田”,但也造成了土地过于分散和地块过于狭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的最低要求,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难以适应中国粮食安全的需要。时下,从客观上看,一方面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种地劳动力已经严重缺乏,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种植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对耕地重视程度较低,农村土地抛荒现象日益突出;从主观上看,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希望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流转出处的土地上获得收益。可以说,允许农村土地流转正是顺应历史潮流的重大战略举措。

目前,推动土地流转已成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国家应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土地仲裁立法进程,制定出台有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法律,健全更为完善的、适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县乡两级作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最基层,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制建设,从编制、经费上给予保证,以及时处理土地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的规定,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不得将土地作为清偿资产的前提下,应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由合作社整合生产要素,组织生产经营。

虽然土地流转政策给部分地区农民带来了很大的收益,但是这仅仅是部分地区,要想继续推广还需要政府制订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政府扶持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还应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其外联市场、内联千家万户的作用,逐步打造产业品牌,自主开发经营项目,吸引农户入股,推动土地流转进程。同时各地还应普遍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自负盈亏、自主服务的运行模式,形成以政府部门服务为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参与的土地流转体系,以适应农民土地流转的强烈愿望。

案例二:山东多方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近年来,我省各地探索出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枣庄:“西岗流转模式”全国首创

近年来,滕州市为适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不断总结推广该市西岗镇“建立全国首家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经验,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流通渠道,规范运作机制,土地流转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10.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4%,流转后的土地平均每亩增收810元。“西岗流转模式”受到众多专家的充分肯定。

今年7月18日,全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成立,标志着我省

土地流转进入了多形式、多渠道发展的新阶段。合作社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入社形式,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菏泽:六种流转形式惠农

菏泽市近期对单县、曹县2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状况进行了调查。受调查的100个行政村,共有3.5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9.25万亩,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1120户,占3.2%,耕地流转面积4235亩,占2.2%。

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无偿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又种得好的农户,接包方承担农业税(费)等。

(二)低偿转让。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定转让期限,自议转让条件,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给愿意种地的农户,耕种户除承担土地的税费外,付给原承包户一定的转让费。

(三)地块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集体出面协调,农户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农户经营的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四)租赁经营。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社区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

(五)土地入股。集体或农户以土地的使用权入股,兴办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连片开发发展规模经营项目,所得利润按股分红。

(六)反租倒包。反租农民的土地,将土地化零为整,连片开发,用于解决园区和农业开发项目的规模用地。

莱芜:土地“流”向龙头企业

近年来,莱芜通过组织引导、政策激励、典型带动等措施,推动了土地向特色产业、重点区域集中。目前,全市共流转土地42.6万亩。其中,耕地1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土地向龙头企业、民营大户集中的态势明显。

在大力推行租赁、转包、入股等农村土地流转传统模式的基础上,该市创新流转方式,注重培育典型、创新路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流转模式。

一是“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的租赁合作模式。就是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市场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通过镇村组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后的农民除土地流转收益外,还可在基地打工赚取劳务收入。

二是“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带地入社模式。就是企业吸收农民带地成立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提供农资良种,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按保护价收购产品,既降低了农民生产的风险,企业又有了稳定优质的货源,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是企业带动下“农户+农户”的转包经营模式。就是依托龙头企业的市场、技术等优势,农户通过互换转包等形式连片规模开发,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通过土地流转,莱芜近年来先后吸引2.4亿元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规模经营,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农民加速向城镇集中,农民变职工、农民变市民、农村变社区步伐不断加快,工农互动、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胶州:入股土地成分红“活物”

“全村126户以502亩承包土地入股,按照常年亩均收益,每亩折价1000元,以1000元为一股,共设502股,股本总额50.2万元。”——10月9日,在胶州市胶东镇大姜戈庄村,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董事长马文才拿出一份合作社入股文件这样告诉记者。此前,大姜戈庄村成立

的这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把村民手中的土地变成了可以分红变现的“活物”。

据胶东镇党委书记张宗江介绍,全镇目前共有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民898户3035人,入股亩数3419亩。

在大姜戈庄,有了合作社后,农民可以“以地生财”,收益明显增加。据介绍,合作社实行保底加浮动红利两种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土地股每股年底保底分红450元,浮动红利根据市场以及经营状况,随机分配。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以前,自己在外面打工,家里的地没人照料,收益也低,入了合作社,相当于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别人打理,收益自然大大增加。

目前,大姜戈庄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对502亩入股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种上了对接国际市场的辣根,土地产出效益大大增加。据了解,胶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有28家,流转土地近6万亩。(来源:大众日报)

案例三:泸州合江县实录乡土地流转 催生农民创业就业新模式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近两年,随着中央土地流转政策的贯彻实施,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合江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农民采用委托转包、土地转让、土地入股、土地互换、租赁、代耕代种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解决土地撂荒、小规模种植养殖、田土效益低等问题,促进传统农业向集约化优质特色农业转型。土地拥有者缺劳力无法耕种,能人想规模发展又无地种的矛盾通过土地流转开始化解。

本土能人规模发展产业 转移剩余劳动力

8月18日,合江县实录乡阳棚坳村二社的返乡青年民工胡新勇告诉笔者:“我就是看好合江县临江临河乡镇多池塘水田多村民养鱼多的特点,才回来在梁都坝村四社以每亩每年200元的租金租用水田12.5亩建养鱼池的,主要是培养鱼苗出售,从县鱼种场购买鱼种(俗称水花),利用豆浆、饲料等养到一寸大后以每尾1元左右出售,每年收入10多万元。”胡新勇还说,“我们都是土地流转政策的受益者。”

在实录乡,和胡新勇一样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或经济实力,承租土地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的养殖或种植大户有十多家。

合江镇的陈建平2004年就到实录乡三江村租用了87户农户的土地105亩,将土地整理然后开发成长短结合的种植项目。短期项目种植花椒,长期项目发展荔枝和桂圆。租期到2030年,期间每年每亩补助农户400斤稻谷,国家的粮食补助由农户领取,租赁期满后陈建平将这一规模成片的果园林还给村民。现在陈建平栽种的荔枝、桂圆已投产,花椒已成林,仅花椒每年就售卖上万元。农户出租土地能获得一定的租金,有的还被雇佣回去劳动,领取工资,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大桥镇宋某租用800亩河滩地规模种植蔬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榕山镇的余某通过流转集中近1000亩地种植竹子,使近100户转出承包地使用权的农民,在当地从事 二、三产业,带动了农村其它产业的发展。

政府扶持政策优惠 外地人发展也红火

除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能人流转土地发展种养业外,合江县各级政府还大胆引进外地能人到本地开发土地资源,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合江人程某在大桥镇租用200多亩地进行荔枝开发后,转出户基本上被雇佣回去劳动,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

惠。

对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培育和经营的林竹基地,县财政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如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竹基地建设,100万元用于竹区公路建设,30万元用于示范片和种苗补助等。

据不完全统计,合江县2008年以来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名优水果、竹子等就达15000亩。至今年上半年,全县流转土地约10万亩。各类主体集中成片发展了荔枝、甜橙、青果、竹子等优势产业,进一步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达到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

案例四:浙江土地流转试验:政府跟着农民走

与其他地方的土地流转试验相比,浙江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农民实验,先有农民自发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再有政策的规范协调。政府跟在农民身后“摸着石头过河”。

1995年冬天,不到30岁的拖拉机手俞德苗承包了村里的158亩集体土地,他是浙江省诸暨市王家井镇会义桥村的村民。在浙江农村,想要挣钱,除了“开工厂”,就是“进工厂”,没谁指望种田能挣钱。更何况,开拖拉机的俞德苗很少在田里干活。老婆为这件事和他吵了一架。

158亩承包地,忙得俞德苗“一年老了10岁”。插秧、收割都至少需要70个人来帮忙才能完成。堂弟想把撂荒的土地流转给他,条件是“一年100斤稻谷”。这块近一亩半的水田紧挨着他家的承包田,然而俞德苗怎么也不肯接受。在人力有限、产量不能大幅提高而支付人力需要工资的前提下,种得多就意味着赔得多,撂荒的土地,即使是白送他也不敢要的。

失败的机插试验

距离俞德苗家不到5里路的王家井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几乎每个月,办公室都会给他这样的种粮大户办培训班,教授种粮技巧。俞德苗在这里认识了山塘村、关湖村的种粮大户卢丹平、宣锡波、徐建安。四个人均有超过百亩的土地,却又都是种田新手,之前充其量种过家里不到一亩的责任田。培训会上,四人经常交流失败的经验。

熟络之后四人达成协议,农忙的时候互通有无。四家都有收割机和耕田机,谁家忙不过来,大家就运机器去帮忙。合作社的雏形在这个培训班上形成了。当时谁也不会料到,十年之后,这个四人互助团体扩大到了500户之多,工商部门还会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1998年,镇农机站买来一台插秧机,准备试验推广。四个种粮大户一合计,打算做这个机插试验,如果机器育秧成功,可以节省近七成的人力。腾出的精力,足够去种周边撂荒的土地,扩大耕地规模的想法似乎伸手就可以够得着了。

谁都没有见过机插,农机站的技术员也不太会用。就在其他几户还有点迟疑的时候,俞德苗已经一口气从镇里拉了1600斤稻种,这些稻种,足够种200亩土地。他和老婆商量了一晚上,得出的结论是“要做就做大”。按照技术员教的方法,试验在俞德苗的田里开始了。

第二天,育秧盒里白色的嫩芽开始冒头,四个人在俞德苗家里喝了两瓶绍酒,很尽兴。篇五:四川省成都市土地流转模式典型案例

四川省成都市土地流转模式典型案例

第一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

崇州市怡顺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该合作社于2010年5月成立,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桤泉镇生建村,是由生建村3组、8组、12组、14组、20组的22户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24.79亩。合作社主要从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22户农户自愿将确权后的124.97亩承包土地,按0.01亩折成一股,共折股12497股,组建合作社。

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3人,设理事长1人、监事长1人。

合作社由理事会负责统一组织生产经营,监事会负责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运行机制

由理事会决定“种什么、如何种”,现种植模式是:大春种粮食(富硒水稻)、小春种经作(特色蔬菜、食用菌等)。

合作社与崇州国储公司签订合同,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合作社通过入社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借贷4万元,作为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由理事会出面聘请崇州国储公司技术员杨复明为生产经理,并与生产经理签订了劳动报酬支付和收益预期协议。按协议约定:2010年大春种植富硒水稻亩产指标为800斤,每亩生产费用控制在510元以内,超产、短产部份分别按50%奖励、赔付。

实行种子、肥料、农药的“三统购”和机耕、机防、机收、田管的“四统一”。

三、利益联结方式

年终经营纯收入按9:1比例按股分红,即:收入的90%用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的10%作为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四、初步成效

合作社今年大春种植的富硒水稻平均亩产达到825斤,按与崇州国储公司签订的合同最低保护收购价每斤1.35元计算,亩平收入1110元左右,高出种植普通水稻100元左右。农资“三统购”和管理“四统一”,使每亩生产成本同比减少50元。

预计入社农民每亩土地年股份分红收入可达1100-1200元,比入社前亩平增收200-300元;入社农民可安心外出打工挣钱,每个农民外出务工一年将增加上万元收入。

合作社的建立,既推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又加快了农民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持续稳定增收。

案例2 崇州市杨柳土地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社

该合作社于2010年5月成立,位于崇州市隆兴镇黎坝村,是由黎坝村15组30户农户发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95.57亩,入股资金95570元。合作社主要从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黎坝村15组30户农户自愿将确权后的95.57亩承包土地,按0.01亩和出资10元折成一股,共折股9557股,组建合作社。

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3人,设理事长1人、监事长1人。

合作社由理事会负责统一组织生产经营,监事会负责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运行机制

由理事会决定“种什么、如何种”,现种植模式是:大春种粮食(富硒水稻)、小春种经作(特色蔬菜、食用菌等)。

合作社通过与崇州文井源品牌推广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文井源品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及订单要求组织生产。

合作社利用入社农民出资的95570万元作为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由理事会出面聘请农业技术员周维松为生产经理,并与生产经理签订了产量指标、生产费用、奖赔合同。按合同约定:2010年大春种植富硒水稻亩产达到800斤,亩平生产费用控制在510元以内,超产、短产部份分别按50%奖励、赔付。

实行种子、肥料、农药的“三统购”和机耕、机防、机收、田管的“四统一”。

三、利益联结方式

合作社年终经营纯收入按9:1比例按股分红,即:收入的90%用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的10%作为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四、初步成效

一是合作社种植的水稻增收明显,亩产富硒水稻820斤左右,按与文井源品牌推广公司签订的合同最低保护收购价每斤1.35元计算,亩平收入1100元左右,而种植普通水稻亩平收入在1000元左右; 二是合作社经营实现了种子、肥料、农药等“统购”,机耕、机防、机收等“统管”,质量保证、价格便宜,仅此每亩减少成本50元;

三是入社农民从单纯的农业劳动中解脱出来,安心外出打工挣钱,每人每月还能挣1000-1200元。第二种模式:土地股份公司

邛崃市汤营农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 2005年10月成立,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汤营村。公司现有股本金构成为: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注资190万元(占50%股份),村集体入股土地60亩与823户农户入股承包土地2010亩(共占50%股份)。公司法人代表胡桂全,系汤营村村支部书记。

一、组织形式 2005年,汤营村506户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成立了汤营农业有限公司,初期入股土地1060亩。

2007年,公司实行增资扩股,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土地整理新增的60亩耕地入股,入股农户扩展到823户,入股土地达到2070亩。

公司制定完善章程及财务收支制度,成立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由董事会负责统一组织生产经营,镇财政所监督公司财务,公司实行报帐制,定期公开财务,接受监事会监督。

二、运行机制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经营,实施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行机制,每个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实行产销分离,在用工上全部采用计件制。

固定管理人员不足10人,主要吸纳入股农户、本村村民和周边农户参与公司生产经营。

统一组织生产。目前,2070亩入股土地中,有130亩转租给4个业主发展水产养殖、有400亩转租给1家业主发展中药材生产。其余的土地由公司自行组织种养业生产,兴建有标准化规模猪场(20亩)、蔬菜大棚(60亩)、食用菌大棚(50亩)等。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有西瓜、时令蔬菜、水稻、生猪等,均实行项目负责制,由职业经理人负责项目管理,按项目核算。

统一产品品牌。公司产品已注册“汤营”牌商标。

统一市场营销。与大型批发市场、批发商、加工龙头企业直接对接,解决了产品营销问题。公司生产的“口口脆”小西瓜,对接成都市水果批发市场,设点进行销售;生产的各种时令蔬菜采取直接进羊安工业园区企业和固定批发商上门收购的方式进行销售;生产的食用菌采取鲜销和初加工结合方式进行销售;养殖的生猪采取同龙头企业建立“保底收购”制度,由生猪龙头企业进行收购。

三、利益连接方式 2008年以前,公司对入股土地实行“保底+分红”,每亩土地保底收入为800斤黄谷,除去保底费用后,公司经营净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采取按股分红方式分配给入股股东。

2009年起,公司对入股土地不再实行保底,每年经营利润一半留作公司再生产资金,另一半按股分红。

邛崃市兴农投资公司分红收入留存汤营村集体,待汤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以后,原价回购邛崃市兴农公司的股权。

四、初步成效

通过几年的发展,汤营公司逐步得到发展壮大。

2006年度,公司在种植业经营方面共收入300余万元,支付劳务工资110余万元,支付入股农户保底金71.55万元,扣除其它成本以外,实现利润44万元,入股农户每亩土地除保底外获得现金分红103.5元;生猪养殖方面共收入50余万元,支付成本以外,实现利润4.5万元,入股农户每股现金分红75元。村集体实现收入12.75万元。

2007年度,公司在种植业经营方面共收入480余万元,支付劳务工资120余万元,支付入股农户保底金68.69万元,扣除其它成本后,实现利润83.1万元,提取公积金17.38万元, 剩余65.72万元,入股农户每亩土地除保底外获得现金分红155元;生猪养殖方面共收入90余万元,支付成本后,实现利润6.9万元,提取公积金0.3万元,剩余6.6万元,入股农户每股现金分红110元。村集体实现收入19.01万元。

2008年度,公司在种植业上实现利润49.68万元,市兴农公司分红12.42万元,入股农户分红12.42万元,按照2070亩入股土地计算,每亩入股土地除保底外获得现金分红60元;养殖业上实现利润6.6万元,兴农公司分红16500元;入股农户分红16500元,按照150股计算,每股现金分红110元。2009年因市场及气候影响,公司收支持平,农户除获得入股土地保底收入外,没有二次分红。2010年截止8月底,实现销售收入500余万元,支付工资110余万元。

公司的发展壮大有力地解决了劳动力就业问题,平均每天到公司务工的农户达300人以上,每年支付务工人员工资200余万元。

促进了汤营村500多个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带动汤营村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加500余元,带动周边20余农户从事土地规模经营。

汤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4320元增长到2009年的7509元,增长74%。

第三种模式:家庭适度规模经营

大邑县王泗镇蔬菜种植大户龚玉龙

龚玉龙,男,现年46岁,初中毕业,大邑县王泗镇李安村十六社农民,家庭人口3人,家庭承包耕地2.86亩。近两年来,龚玉龙投资27万元,建设生产用大棚40亩,修建生产道路800米,建120立方米蓄水池1个,建生产管理和初加工用房11间。

及时捕捉蔬菜种子市场品种销售信息,专门挑选和种植种子销量小、不被众人看好的蔬菜品种,错位发展特色蔬菜。

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布局种植结构,先后种植苦瓜、莴笋、茄子、六棱瓜、四季豆、韭菜、大葱、洋葱、辣椒、豇豆、黄瓜、波菜、香菜等特色蔬菜品种。

坚持标准化生产,与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直接对接,保证农业投入品和蔬菜产品质量。

拓展市场营销渠道,与10多家蔬菜营销大户建立固定的购销关系,其蔬菜产品实现了产地直接销售。2010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18亩,复种指数达到3.36;预计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370.68万斤,亩平生产量达到15231斤;预计全年实现总收入400.5万元,亩平产值达到1.65万元,扣除土地租金、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生产成本后,家庭年纯收入可达112.27万元,人均纯收入37.42万元。

龚玉龙发展以蔬菜产业为主的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每年不仅为当地农户带来21.65万元的土地租金收入,同时,吸纳常年务工人员15人,季节性务工人员70人,为农户创造了92.07万元的务工收入,务工人员人均劳务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通过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龚玉龙一家过上了比城市人更幸福的生活,他购置了“现代轿车”,成

为远近闻名的“开现代、卖苦瓜”的种植大户。

双流县籍田镇惠民农场

惠民农场位于双流县籍田镇长征村,是2009年4月由长征村三社农民樊明元通过流转本社农户土地建立的家庭农场。该农场面积60亩,主要从事蔬菜的规模化生产经营。

樊明元家庭人口4人,他之前在外打工,2008年返乡务农。2009年4月以每亩900斤稻谷的价格,流转本社农户土地50亩,加上自家承包地4亩,代他人耕种的土地6亩,办起了60亩规模的家庭农场。

全家参与蔬菜生产、销售、管理。雇用本地农民工,长期务工人员12名,每人30元一天;短期务工18人,每人40-120元一天。

聘请省农科院、成都农职学院和籍田镇红碑专家大院的有关专家做技术指导。

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施用有机肥,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防病治虫。

实现机械耕种,现已购买旋耕机1台,机动喷雾器2台,水泵1台,农用三轮车一辆。

利用养殖场为市民提供生猪寄养服务,现已与成都市一市民签订了12头生猪寄养合同,每月收取服务费800元,猪食由寄养户自己提供,预计4—5个月出栏,可实现收入3200—4000元。

在创办农场前,樊明元每年家庭纯收入约4.8万元,其中种养业收入0.95万元,外出务工收入2.5万元。

农场开办至今,已种植莴笋、生菜、豇豆、茄子等共计81亩,已采摘蔬菜13.93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62万元,亩平达到1万元以上。

同时充分利用菜叶养猪,现已出栏生猪120头,存栏180头,可实现销售收入36万余元。

预计全年蔬菜复种面积达到150亩,可产各类时令蔬菜30多万公斤,加上养猪,年销售总收入近90万元,减去土地租金5万元,人工工资18万元,各类种子、肥料、农药、仔猪、饲料等费用37万元,其他开支5万元,家庭年纯收入将达25万元,人平纯收入6.25万元,比开办家庭农场前人均收入增长5.4倍。

第四种模式:“土地银行”

彭州市磁峰镇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

该合作社位于彭州市磁峰镇皇城村,系借用银行经营理念,于2008年12月22日挂牌成立的成都市首家“土地银行”,入社265户,存地(入股)面积965亩,贷地(转出)965亩。

一、组织形式

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的方式,组建“皇城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由于是按照银行的经营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进行“存贷”经营,形象称为“土地银行”。

二、运行机制

“土地银行”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需求集中“预存”起来,统一贷给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经营大户进行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

三、利益联结方式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存入“土地银行”即产生稳定的利息收入,“土地银行”所获利润的50%根据农民存入面积进行二次分红。

四、初步成效

一是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村内涌现出了59户种植大户,最大的达120亩,统一了品种和农资,实现了标准化种植。

二是促进了土地集约化经营。彭州市相关部门按照该村产业发展规划,统一包装项目,对土地进行成片整理,实施了道路﹑沟渠﹑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改善了生产条件,在农民培训﹑农资供应﹑农机购置上进行政策扶持,最大限度地实现集约化经营。

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该村入社265户,占全村的66.1%。规模种植金银花900余亩,中药材产业初具规模,“土地银行”年获利2万余元,入社农民人均增收800元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第五种模式:业主租赁经营 金堂县紫色作物产业示范园

该示范园位于金堂县竹篙镇,是2008年开始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距成南高速黄桷桠出口7公里,核心园区占地3000亩,涉及2个村。园区已吸引业主投入7000余万元。

一、组织形式

园区内土地由竹篙镇凤凰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新凤凰公司统一与农民签订流转租赁土地协议,再由新凤凰公司组织土地规模经营,或引入社会业主(包括种植大户)实施土地规模经营。

二、运行机制

一是园区内业主按照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紫色作物产品由绿山公司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创建了“绿之澍”、“紫博园”等知名品牌。

二是引进四川绿山公司在凤凰村流转土地1600余亩,建成紫色作物科研专家大楼300平方米、初加工厂1万平方米及8000多平方米的薯窖,种植紫色玉米500亩、紫色红薯1000余亩,带动农户种植1400余亩。完成1340亩背景林和晏家水库景观打造,栽植1362亩伏季水果。

三是引进新凤凰公司经营土地2000多亩,种植紫色玉米200多亩、紫色红薯2000多亩、紫色洋芋300多亩。

四是引进四川盛通果业公司在马鞍村、凤凰村建成优新水果试验基地200 亩、大棚西瓜200亩。五是引入个体业主经营土地100多亩。

三、利益联结方式

园区实行“地租+务工+分成+奖励”的利益联结模式。

一是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农民土地,给农户每亩400元的保底分红。

二是农户在产业园或外出打工挣钱,获得打工收入。

三是公司按年利润的30%向农户实行二次分红。

四是引导种植积极性高、有劳力的农户入园返包土地,签订承包产量合同,由公司统一提供种子、技术、肥料等,收获后向公司交售定产产品,生产超出部分,公司按市场价全部收购,实行超产全奖。

四、初步成效 2009年,通过家乐福超市、伊藤洋华堂等对外销售、加工销售紫色红薯、紫色玉米等5000吨,实现销售收入1900余万元,赢利400万元。

当地农民实现人均增收1620元。同时,带动1000多农民到园区务工,向外转移劳动力600余人。第六种模式:“大园区+小业主”

新津柳江蔬菜产业示范园 该示范园是位于新津县普兴镇,是2008年开始建设的以蔬菜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之一。园区规划面积3.2万亩,涉及2个村、7648户农户。目前,园区已建成面积2.3万亩。

一、组织形式

采取“园区+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进行建设。

由政府主导在基础设施、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以专合组织为联系纽带,以农户为主体,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二、运行机制

成立园区管委会。由新津县统筹委、农发局和普兴镇政府联合成立管委会。管委会负责协调推进园区的产业规划、基础设施、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制度体系建设等。政府共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对园区内沟渠、道路进行整治和打造,提升了园区规划建设品质和园区形象。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10月,由柳江村蔬菜种植大户、营销大户等9人发起,成立了柳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蔬菜的生产、收购及销售工作。目前,合作社成员300余人。

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生产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创建和商标注册,统一市场营销。

实行“菜—稻—菜”一年三熟的生产种植模式,大春抓粮保稳定,小春抓钱保增收。

三、利益联结方式

园区以合作社为纽带,采用统分结合方式,把各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蔬菜生产的集中集约规模经营。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统一的市场拓展作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实现增收。

四、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统筹解决了“抓粮与抓钱”的矛盾。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篇1:农村土地流转合同<\/h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承租期为拾捌年,承租期满后,如需续签合同,在双方协商之后,另行签定合同。转让价格:流转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具体亩数以签定正式合同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签定正式合同起兑付。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该土地使用权未作任何处置,四至范围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权。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在不改变农业用途性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准备材料生产时,暂定此协议。待水稻收割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正式合同,同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在乙方准备材料生产期间,甲方不得违反此协议,如违反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一份。

九、签定正式合同同时该协议自动废除。

甲方:

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农村土地流转合同<\/h2>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亩、鱼池亩、山地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年月日

篇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h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承租期为拾捌年,承租期满后,如需续签合同,在双方协商之后,另行签定合同。转让价格:流转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具体亩数以签定正式合同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签定正式合同起兑付。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该土地使用权未作任何处置,四至范围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权。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在不改变农业用途性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准备材料生产时,暂定此协议。待水稻收割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正式合同,同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在乙方准备材料生产期间,甲方不得违反此协议,如违反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一份。

九、签定正式合同同时该协议自动废除。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___年___月___日

篇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h2>

流转方: 联系方式:

受让方: 联系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______组______名农户委托以_____形式将该组共计________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_年,流转费用每年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代表人:

乙方:

村委会见证:

村民小组见证

年月日  年 月日

篇5: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h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承租期为拾捌年,承租期满后,如需续签合同,在双方协商之后,另行签定合同。转让价格:流转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具体亩数以签定正式合同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签定正式合同起兑付。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该土地使用权未作任何处置,四至范围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权。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在不改变农业用途性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准备材料生产时,暂定此协议。待水稻收割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正式合同,同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在乙方准备材料生产期间,甲方不得违反此协议,如违反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一份。

九、签定正式合同同时该协议自动废除。

甲方:

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委

___年___月___日

篇6: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h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1、转包

2、出租

3、互换

4、转让

5、入股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荒地_________亩、林地_________亩、其他土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列表)。

序号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________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7: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h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合 同 编 号 (编号以县为单位以民政部门统编的地方编号为台头,乡、村、组以下由各县自编)____________

鉴 证 编 号 (鉴证号以县为单位自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 )级 亩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及经营土地,阻止乙方改变土地用途;

3.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流转期满要及时向甲方交还该土地或者协商续签合同。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 公斤稻谷(以实物或按当时市场价折成现金兑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违背合同规定,兑付流转价款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 %的滞纳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及未经允许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付土地流转费的。

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裁定。

六、争议的解决

(一)流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四)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土地采取入股的方式流转,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审查乙方资信经营能力,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8:农村土地流转租赁合同<\/h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稻谷,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村委会:

签订地点: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9:农村土地流转租赁合同<\/h2>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所拥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臵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乡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项目开发,果蔬、花木种植、特色养殖等。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3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36GH.COM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一年交租金一次,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1年的承租金。付款日期为每年的 __ 月 __ 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因耕地户与乙方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篇10: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h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打造绿色产业基地,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位置、分类、面积

1、甲方经村民代表和户主代表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四至分别为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的______亩土地流转给乙方;

2、该地由农户自愿委托村委会流转,分为田、地、茶园、荒坡四类,其中田_____亩,地_____亩,茶园_____亩,荒坡_____亩,共涉及_____家农户。农户名单、地块性质、位置、面积等以附图和统计清单的形式作为附件。

二、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为叁拾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价格基数、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价格基数:田_____元/亩,地_____元/亩,茶园_____元/亩,荒坡_____元/亩;

2、计算方法:由甲方按各农户所有的土地对应地块的价格和实际亩数进行统计和累计。第十一年起至第二十年止每亩增幅_____%, 壹

第二十一年起至第三十年每亩增幅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分四次支付给甲方。前两次五年一付,后两次十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日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付款以合同签订日相对应的年份和日期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地上现有水池、水井和管线等生产设施,乙方可无偿使用;

2、原种植树木等如影响光照或总体布局,乙方可酌情修剪和砍伐,不作赔偿,砍伐的树木由户主收回。如仍留种,由乙方负责管理,收成也归乙方所有;

3、区域内坟墓如需要搬迁,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乙方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免收乙方搭水搭电费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各种费用和摊派;

3、做好村民工作,与土地所有户签订好土地流转委托书,消除乙方承接和使用土地的一切矛盾、纠纷,向乙方交付全部土地;

4、为乙方正当合法的经营提供可靠保障。合同期内如甲方行政区域发生调整,本合同由接管组织全面履行至合同到期;

5、为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加盖必须由村委会出面或确认的公章。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报批手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出让金;

2、按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3、可以在流转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4、可在流转土地上建设部分生产经营、生活及办公用房;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并合理利用土地。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有效期内,流转经营土地如有国家粮食补贴等属于农村普遍享受的各种补贴,仍归甲方所有,相应需要交纳的水利工程费、管理费也由甲方承担;

2、政府征用流转土地,乙方应服从。所得的土地征用费、农业人口安置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归甲方所有。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附着物赔付的所有款项归乙方所有;

3、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4、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继续流转经营的优先权。乙方无意继续经营,或乙方经营不善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由乙方处置附着物或复耕后,将土地交还甲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注册资金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鉴证方留存___份。 附件:1、土地平面;2、统计清单;3、土地流转委托书。

甲 方: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1: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h2>

土地所在地:  乡镇 村  组 转  出  方:  , 乡镇村 组 转  入  方:起 止 时 间:自  年  月日起  年  月日止

二〇xx年一月一日

土地流转合同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流转时,当事人可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法律专家咨询。

3、流转土地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面积可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面积,也可采用实际测量面积,但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4、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仅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参照采用。签订合同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应向本合同的印制部门或者法律专家咨询。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仅供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时使用。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准。 7、术语解释。

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该农户应当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

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双方应当办理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并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同。

转包,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出租,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入股,指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这种流转也叫股份合作,承包方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篇12:最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h2>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元(或实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农村土地入股流转合同<\/h2>

农村土地入股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年份〕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亩向乙方入股,入股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_________________

二、入股期限

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股金分红及支付方式

甲方入股土地的折股方式及份额:_________________

股金分红约定:_________________

股金分红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

四、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股金分红;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甲方作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和保护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金分红。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规定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在入股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入股土地不得进行抵押。

五、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

流转期内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入股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_________________。

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3、入股土地被征收、占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委托人: 委托人代表:

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受托人代表: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委托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年 月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写)。

三、委托流转价格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格:元/亩/年。

四、流转方式

流转方式:

五、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超出该期限,委托书自行失效。

六、委托权限

1、受托方可以与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

2、经协商,受托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的,可根据委托方和受让方意愿选择以下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1)委托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受托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3、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可以不同于本委托书中约定的内容与受让方签约,但委托方必须另行出具委托证明。

4、按本委托书约定,受托方与受让方签订流转合同的,委托方反悔要求解除该合同的,该行为无效。

5、土地流转后,委托方需按本委托书约定向受托方支付委托费用。

6、受托方超越委托权限以外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

六、委托收费

1、收费:

2、不收费。

七、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按本委托书约定签定流转合同的,委托书需作为合同附件由当事人双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按流转合同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代表签章: 受托人代表签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农村土地流转及发包合同书

甲方(见证方/村委会或乡政府代表)地址:

乙方(出让方/原承包经营人)

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为充分利用上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的人力发展,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依照(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方、乙方同意将其所管理,承包的土地(含耕地、林地。荒地及其他等土地类型)经营权流转让给丙方。现经甲乙丙三方协议一致,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乙方采用(转包、出租、发包等方式)将其管理、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种植养殖业及相关产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各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流转转让期满后,如甲乙方继续该土地对外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流转使用权利。

四、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及相关内容说明:土地是原来土地承包方的多位村民承包所有。本次作为合同的流转转让方乙方。标的说明如下:

1、甲方,乙方将其管理,承包的耕地、山地(荒地、及其它土地)共约流转给丙方转包经营。

2、乙方分属原来各承包经营权村民(承包经营权证及林权证上标明的全部土地及开垦的全部土地及荒地):本合同以各承包权的村民来界定:

村民合计耕地

五、土地流转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各方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以履金支付,且每三年一交,即每次交款均为三年的租金,首次缴时间为合同各方签署后的次月,以后每三年交一次。在每满三年后的当月交下三年的租金;支付乙方的承保租金为:村民的土地转包费(林地、耕地和其他土地)合计元/三年(大写肆佰伍拾元);由丙方按期支付乙方。若丙方逾期两个月不交款或经催促仍不交款合同可解除。

六、甲丙双方约定管理员如下:

因前三年丙方投资建设成本大,甲方促进各方面更好落实无尝为乙方做一切服务支持,经商定从第四年开始丙方提供乙方提供甲方每年1000-2000元人民币作为甲方服务支持的管理服务费用,具体管理费

用金额按照丙方的第所盈利情况确定。但是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独立经营以及在绿经营的过程不受任何干扰。

七、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义务:(1)协助丙方按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协调本村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乙方保证该流转没有私人财产权和其它使用权的纠纷,甲方、乙方中任何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于影响丙方在合同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如有相应纠纷,则山甲方协调配合丙方直至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丙方造成的损失。

(3)、流转期内,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为允许他人在甲方在丙方承包区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发有开展、用采林等妨碍丙方用地的行为。

八、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一切生产经营权,合同期限内进行农业养殖等经营和获取所有的收益、流转期间,丙方对所有流转的土地山林荒地等享有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及自主权,;甲方乙方不得指使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涉丙方对土地的经营使用,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乙方负责赔偿。流转地水源、果林等资源用附着物均归丙方处经营。丙方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注意火灾,如有发生一切责任后果自身负责。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定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给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丙方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对外招聘劳务工的,优先招用本地劳务工,具体的月薪工资根据当地行情和自身工作内容统一规定。

九、合同的其它特别约定

1.甲方、乙方和丙方切实履行合同,不得损害对方因合同合法权益,违反合同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合同期限内遵守约定的支付费用,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单方擅自提高价格和费用,丙方不得随意拖延支付应交费用。

3.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缩短转包期限或解除合同以及任何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否则均必须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以及所有预期的直接的或间接收益合同违约原因方和甲乙方连带给予完全补偿,且该补偿为剩下年限的收益累加,否则,丙方有权拒绝,并追究违约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期间一切纠纷,由甲乙及丙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期间一切纠纷,由甲乙丙各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乙方为多个村民的,签名后可复印保留),当地土地流转管理相关部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元。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出租方)

乙方:__(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__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_____起至_____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_____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__

乙方: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二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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